北京易顺堂杨钧淇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本会通知

本会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23:36:57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国煤矿文工团,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院校: 

  为引导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进一步面向行业产业需要培养人才,同时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院校的人才培养优势,更好参与行业产业建设,我部将实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1.申报项目具有一定行业产业合作意向或实践转化应用前景;2.项目负责人须为非毕业年级学生或毕业年级的本校保送生,确保结项时仍在读;3.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本校学生,人数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配备1—2名指导教师;4.学校或有关方面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的优先考虑。 

  (二)“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1.申报人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教育教学中能够严把意识形态关和政治导向关;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须为文化艺术或旅游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具有5年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行业产业实践工作经历,中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职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4.所在院校能将本项目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的优先考虑;5.入选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全国职业教育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院校优先考虑。 

  (三)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1.申报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须为非毕业年级的研究生,功底扎实,成绩突出;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二、申报方式 

  (一)填写相应申报书(见附件2、3、4),经所在单位盖章后统一向所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院校直接报送。 

  (二)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经审核可推荐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各4个,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MFA类项目和MTA类项目各2个。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院校可推荐有关项目各不超过2个。 

  (三)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提交推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同时发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和电子版(word文本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三、项目安排 

  2021年支持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各40个,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MFA类项目和MTA类项目各40个。文化和旅游部对支持的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各给予1万元项目经费,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各给予5000元项目经费。